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鄞州新城区道路中修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1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规 模: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及摊铺32985平方米,人行道地砖翻新3626平方米,绿化恢复及新建289平方米,检查井(雨水口)接高98座,标志标线施划1683平方米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796.27万元。
招标控制价:7214492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2017年度鄞州新城区道路中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建筑市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3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招标文件、施工示范文本、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5.3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 10 月 13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8.pg电子麻将胡了2试玩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158302